记者从北京铁路公安处得悉,今年以来,北京铁路警方共查办法院“限高”人员冒用别人身份信息搭车案子34起,相关人员均被处以行政拘留处分。
10月18日,开往北京向阳站的G912次列车运行至长春至沈阳北区间时,列车乘警发现,5号车厢的一名男旅客出示的身份证信息与车票信息不一致。乘警当即开展调查。
经查,该男人叫马某,因触及债款问题被法院列为失期被执行人,约束其乘坐高铁、飞机。G912次列车抵达结尾北京向阳站后,乘警将马某移交给北京向阳站派出所处理。
据马某告知,10月18日当天,他因作业原因需要到北京出差。因为自己是“限高”人员,无法乘坐高铁,为了便利出差,他便向搭档借用了身份证购买高铁票。
为了进站便利,马某还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了一张当日一般列车的近距离车票。但他没想到,在进京途中仍是被乘警发现了。因涉嫌冒用别人居民身份证,马某遭到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7日的处分。
铁路警方提示,被法院列为约束高消费人员,冒用别人身份信息乘坐高铁属违法行为,违者将遭到法令严惩。
来历:北京日报客户端
记者:张蕾